专业国际服务一站式平台
国际商标分类 第三十四类 3406
第三十四类   烟草、烟具

烟草和烟草代用品;香烟和雪茄;电子香烟和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;烟具;火柴。

【注释】

第三十四类主要包括烟草和烟具,以及某些用于吸烟和烟具的附件和容器。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非医用烟草代用品; ——用于电子香烟、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的调味品(香精油除外); ——烟用草本植物; ——鼻烟; ——某些与烟草和烟具有关的附件和容器,例如:吸烟用打火机,烟灰缸,烟草罐,鼻烟壶, 雪茄保润盒。 本类尤其不包括: ——医用无烟草香烟(第五类)。 ——电子香烟用电池和充电器(第九类); ——汽车用烟灰缸(第十二类)。
【3406】香烟用调味品
(一)

除香精油外的烟草用调味品340042,除香精油外的电子香烟用调味品340043

备注

量身定制企业方案

专业顾问1V1服务
量身定制解决方案

海外实地律师

海外实地律师
专业申请高成功率

全程跟进服务保障

多年行业经验累积
全程跟进实时查询

价格透明品质服务

价格透明高性价比
低价格享品质服务